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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中国企业出海政策速递
发布时间:2026-02-20  阅读:0次

2026 我国政府出海政策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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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的《个人信息出境认证办法》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个人信息出境认证的适用情形,个人信息出境认证的申请方式、认证要求及证书有效期,专业认证机构应当履行的义务等作出细化规定,旨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出境认证活动,促进个人信息高效安全跨境流动。同时,《办法》结合我国认证制度与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形成了一套契合中国国情、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个人信息出境认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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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6关税调整方案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11号)公布的《2026年关税调整方案》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为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联动效应,扩大优质商品供给,2026年对935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继续对107项商品征收出口关税,对其中68项商品实施出口暂定税率;为服务科技发展和技术进步,支持循环经济和林下经济发展,2026年增列智能仿生机器人、生物航空煤油、林下山参等本国子目。调整后,税则税目总数为8972个;为持续深化经贸合作,促进区域融合发展,2026年根据我国与34个贸易伙伴签署的24项自由贸易协定和优惠贸易安排,继续对原产于上述贸易伙伴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协定税率;为促进与最不发达国家的经贸合作,帮助最不发达国家发展,2026年继续给予43个与我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根据亚太贸易协定以及我国与有关东盟成员国政府间换文协议,继续对原产于孟加拉国、老挝、柬埔寨、缅甸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特惠税率。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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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将部署复制推广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政策措施。会议提出,要促进跨境物流高效畅通,加强通道间及运输方式间对接,深化沿海内陆沿边地区多式联运进出境协同。要推动绿色贸易、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优化特殊商品监管,支持综合保税区开展保税检测业务。要提升智慧化监管服务水平,深化智慧海关、智慧口岸建设,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境互联互通。要加强口岸联防联控,严把进出口商品质量关,确保通得快、管得住。近年来,我国持续开展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从简化通关流程、优化监管模式、强化互联互通、深化制度创新、细化惠企服务等方面,进一步改善了口岸营商环境。今后将持续开展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扩大试点城市范围,出台更具针对性、含金量的便利化措施,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口岸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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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2026年1月商务部印发《大连等9城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任务》赋予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合肥、福州、西安、苏州等9个城市159项试点任务,主要涉及三方面内容:

一是全面有效推进大连等9城市试点工作。明确将2025年4月印发的《加快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中的试点任务,作为共性任务在大连等9城市一并推进实施。

二是鼓励大连等9城市因地制宜开展差异化探索。结合9城市自身区位优势和特色产业,聚焦电信服务、医疗康养、商贸文旅、金融等多个服务业重点领域,因地制宜赋予个性任务。

三是加强组织实施。围绕推动落实、调法调规等提出明确要求。

下一步,商务部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和省市主动探索、大胆实践,推动各项试点任务落实落细,更好为全国服务业开放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发挥带动作用。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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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的《2026年关税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方案》科学调整进口暂定税率,优化税目设置,继续实施协定税率和特惠税率:在调整进口暂定税率方面,为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联动效应,扩大优质商品供给,2026年对935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在优化税则税目方面,为服务科技发展和技术进步,支持循环经济和林下经济发展,2026年增列智能仿生机器人、生物航空煤油、林下山参等本国子目。调整后,税则税目总数为8972个;根据我国与34个贸易伙伴签署的24项自由贸易协定和优惠贸易,继续对原产于上述贸易伙伴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协定税率。继续给予43个与我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继续对原产于孟加拉国、老挝、柬埔寨、缅甸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特惠税率。

国外政府出海政策
(一)关税及特别税
墨西哥

2026年1月1日,墨西哥针对中国等非自贸协定伙伴的进口关税新政正式实施,涉及近1463种商品,最高税率达50%,新规主要针对汽车及零部件、纺织品、钢铁制品、塑料制品和家电等重点领域。墨西哥政府表示,该政策旨在保护本土产业、保障国内就业并缓解贸易失衡。此次加税预计每年为墨西哥带来约37.6亿美元的财政收入。

美国

2025年底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做出关键裁定,认定从中国进口的“热成型模压纤维产品”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基于该裁定,美国商务部将于2026年1月23日正式发布反倾销与反补贴税令,其中对中国相关产品的最高综合税率达到了540.63%。

特朗普2026年1月12日在社交媒体发文称,任何与伊朗进行商业往来的国家,其与美国的所有商业往来都将面临25%的关税,该命令即日起生效。

欧盟

自2026年1月1日起,欧盟正式对进口至欧盟的钢铁、铝、水泥、化肥、电力、氢六大行业产品征收碳关税。这些产品基于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计算并缴纳税费。

(二)跨境电商合规与税收
日本

全面取消价值1万日元(约495元人民币)以下进口商品的消费税豁免政策。自2026年起,所有进口商品无论金额大小均需缴纳10%的消费税。同时,年销售额超过50亿日元的海外电商平台将被强制要求作为中介,为跨境卖家代缴消费税,税率为10%(日本标准税率)。非注册平台销售的货物由海关按进口时课征关税。该政策由日本自民党税制调查会提出,旨在回应本土零售业关于海外平台“不公平竞争”的呼声。

泰国

废除价值1500泰铢以下商品免税的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对通过电商平台进口、价值1泰铢及以上的所有商品征收进口关税(最高税率可达30%)及7%的增值税。泰国海关已与Lazada、Shopee、TikTok Shop、Temu和Shein等五大平台签署合作备忘录,由平台在结账流程中整合税款代征。此举旨在为国内中小企业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预计每年为泰国增加约30亿泰铢财政收入。

沙特阿拉伯

沙特天课、税务和海关总局(ZATCA)修订的增值税实施细则于2026年1月1日生效。新规引入“平台视同供应商”制度,当电商平台(如亚马逊、Noon)在交易中控制关键环节(如参与定价、收款、条款、客服)时,即便实际卖家是境外或未注册VAT的本地商家,平台也将被认定为法律上的供应方,承担VAT的申报和缴纳责任。此举核心目标是提升增值税的可征管性和可执行性,提升跨境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效率、减少逃漏风险。

欧盟

作为迈向永久性取消150欧元以下商品免税门槛的过渡措施,欧盟理事会于2025年12月通过决议,自2026年7月1日起,对价值低于150欧元的电商入境小包裹统一征收每件3欧元的固定关税。这将对以小包直邮为主的跨境交易带来显著成本影响。该政策预计将覆盖欧盟93%的电商交易体量,几乎所有相关跨境包裹均被纳入征税范围。

(三)贸易政策和外国投资
加拿大

2026年起加拿大魁北克省、安大略省、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和新不伦瑞克省将实施一系列消费者保护法改革,对在线零售和订阅服务产生重大影响。新法规禁止在消费者合同中使用某些条款(如强制仲裁、集体诉讼豁免、限制客户评价等),并严格规范了自动续订和单方面修改合同条款的行为。例如,在安大略省,续订固定期限合同需获得消费者的“明确同意”,而非默认续订。销售时尚、美妆等消费品至加拿大的企业需审查并修改其用户协议和订阅流程以适应各省规定。

越南

2026年1月1日起越南工业和贸易部发布的第52/2025/TT-BCT号通告生效。根据新规三大类产品必须加贴VNEEP(越南国家能效计划)强制性能效标签,涵盖家用电器类、办公及商用设备类,以及工业设备类。目前,VNEEP强制能效标签涵盖的产品包括复印机、电脑显示器、打印机、商用冰箱、笔记本电脑、直管荧光灯、紧凑型荧光灯、荧光灯电子镇流器、空调、冰箱、家用洗衣机、电饭煲、电风扇、电视机、LED照明产品和储水式热水器等。新规采取分阶段实施策略。自2026年1月起,首批15类产品将被强制要求加贴能效标签,而电磁炉、台式电脑等产品在2026年可采用自愿标签方式,待2027年1月起转为强制要求。

欧盟
当地时间2026年1月9日发布了《外国补贴条例》(FSR)下的指引文件,旨在为企业提供更强的可预期性并确保透明度。指导方针阐明了若干概念,例如委员会如何判定外国补贴是否导致竞争扭曲、如何权衡外国补贴的扭曲效应与其可能带来的积极影响,以及委员会在特定情况下要求对未达申报门槛的交易进行事前通知的权力。
重点推荐

(一)中国和白俄罗斯服务贸易和投资协定于2026年1月1日正式生效。根据协定,中白双方在服务贸易和投资等领域实现高水平相互开放。

(二)2026年1月5日,中韩两国元首会晤并签署了就深化产业、环境、知识产权等诸多领域的谅解备忘录(MOU)。

(三)2026年1月4日,外交部长王毅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副总理兼外交部长穆罕默德•伊沙克•达尔在北京共同主持第七次中巴外长战略对话。双方同意深化发展规划和优先领域对接,打造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先行先试项目中巴经济走廊“2.0升级版”。

(四)2026年1月17日中国成为《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缔约国,截至目前已有144个国家和欧盟签署该协定。

(五)中国商务部2026年1月12日通报了中欧电动汽车案磋商进展:为落实中欧领导人会晤共识,妥善解决欧盟对华电动汽车案,中欧双方本着相互尊重的态度,进行了多轮磋商。

(六)2026年中国将有效实施对外投资管理,引导产供链合理有序跨境布局。推动贸易创新发展,打响“出口中国”品牌,优化升级货物贸易;大力发展服务贸易,鼓励服务出口,创新发展数字贸易、绿色贸易,促进贸易投资一体化;吸引外资,有序扩大服务领域自主开放,提升投资促进水平,健全外资服务保障体系;对外投资方面,健全海外综合服务体系,深化“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发展丝路电商,加强境外项目监管和风险防范。

(七)当地时间2026年1月13日据美国联邦公报显示,美国放宽了对英伟达H200芯片出口到中国的监管规定。

重要法规政策

(一)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商事调解条例》

2026年1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商事调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旨在规范商事调解活动,有效解决商事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商事调解行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

(二)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多项金融政策,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1月1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多项金融政策。

根据当前经济金融形势需要,人民银行将先行推出两方面政策措施:

一方面是下调各类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利率,提高银行重点领域信贷投放的积极性。

另一方面是完善结构性工具并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助力经济结构转型优化。

全球经济发展论坛简介

“全球经济发展论坛(GEDF)”于2013年在中国创办,并在同年于美国、欧盟和香港注册了全球商标。2018年,GEDF正式加入国际展览与项目协会(IAEE),成为其会员企业,并逐渐成为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影响力的IP。除“全球经济发展论坛”外,公司还拥有“美国1915巴拿马太平洋国际博览会”等国际知名IP,业务涉及国内外会展业的各个领域。

GEDF总部设在中国成都,并在美国、澳大利亚、新加坡、老挝、柬埔寨、泰国、卡塔尔、沙特、阿联酋、俄罗斯、德国、马来西亚和奥地利等国设有分支机构。

GEDF致力于建立一个非官方、定期的合作交流平台,促进中国与各国之间的民间文化交流、经贸往来和创新发展。秉持“以全球的视野,共同创造价值”的宗旨,实现互联互通、互学互鉴、互利共赢!

截至2025年,全球经济发展论坛(GEDF)已成功举办了十一届:

•第一届全球经济发展论坛•中国成都峰会(2013年4月)

•第二届全球经济发展论坛•中国成都峰会(2014年6月)

•第三届全球经济发展论坛•澳洲峰会(2015年11月)

•第四届全球经济发展论坛•马来西亚峰会(2016年11月)

•第五届全球经济发展论坛•德国峰会(2017年11月)

•第六届全球经济发展论坛•卡塔尔峰会(2018年11月)

•第七届全球经济发展论坛•俄罗斯峰会(2019年11月)

•第八届全球经济发展论坛•中东欧峰会(2021年9月)

•第九届全球经济发展论坛•老挝峰会•柬埔寨峰会(2023年5月)

•第十届全球经济发展论坛•泰王国峰会(2024年6月)

•第十一届全球经济发展论坛•奥地利会(2025年10月)

GEDF组委会已计划于2026年9月在哈萨克斯坦举办第十二届全球经济发展论坛。

编辑:康   佳
一审:康   佳
终审:桂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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